|
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5, 2024 22:28:02 GMT -7
行政的环境的法律 斯帕卡 2018 年 4 月 24 日在帕拉州 Cachoeira do Arari 区公布的定罪判决[1]重新引发了一场引起国际反响的讨论。这一次,媒体面临着一位前市长因对野生动物实施环境犯罪和其他相关犯罪而被判处 20 年监禁和 100 万美元罚款的情况。 这一事实基本上包括当时的市长(2013 年)通过了一项灾难性的公共政策,该政策的基础是寻求一种简单化的解决方案来解决圣克鲁斯杜阿拉里市的狗过多问题,向居民支付每只雄性狗 5 雷亚尔的费用向市政府赠送每只雌性动物 10 雷亚尔,而市政府则残忍地处置了这些动物。 在判决中,地方法官强调,当地居民处境悲惨,因此,他们认为移交狗的回报是一个赚取一些基本生活所需的钱的机会——微薄的钱。 拍摄了狗的追逐和无法动弹的过程,以及它们被拖过城市街道、遭受严重伤害和残害。 ,直到被放入船舱扔进河水中的过程。 ,他们淹死的地方。 其中一艘船属于市政府。这最终成为对前市长和犯罪主谋定罪较高的一个区别因素。第 201/67 号法令第 1 条第 II 款针对该物种,规定判处 2 至 12 年监禁。除该罪名外,还增加了另一项罪名,即在诉讼过程 WhatsApp 号码 中实施胁迫行为[2],可判处 1 至 4 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事实上,虐待动物罪的刑罚与攻击性较轻的犯罪相同:拘役3个月至1年[3]。如果动物死亡,则增加 1/6 至 1/3 [4]。换句话说,制裁是微不足道的。 因此,即使死亡数百只狗(估计超过400只),随着持续犯罪发生率的增加(最多增加2/3),刑罚也不会超过两年的拘留,理论上是可以惩罚的——包括运用刑事福利来消除监狱隔离。 以至于与前市长一起,另外六名共同作者被定罪,全部都是因为违反了第 9,605/98 号法律第 32 条第 2 款。其中四人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两人的刑期略高于该限额,最长的为两年。 零四个月。在所有案件中,均处以罚款,并以半公开制度作为初始刑罚,没有以监禁以外的措施替代。 该判决显然可以上诉,我们在这个领域没有责任审查为该事件提供的证据。除此之外,重要的是要强调,该审判涉及对动物群的极端残忍的案件,并且由于遭受残忍和死亡的动物数量以及虐待的方式,它与许多其他案件不同。以及对犯罪责任人所施加的刑罚,这相当于通常对杀人罪施加的刑罚。 然而,在审查判决时,我们不仅看到与法律对问题的重要性或国家反应的相称性相关的积极方面,而且还需要对我们认为不正确的某些方面进行批评。第一个问题是,法官在判决书正文中指出,动物的牺牲只能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后进行,以便主人能够以无痛的方式营救它:“可以在保存室中,气体或注射剂。绝不是溺水,之前是虐待、酷刑、残忍”(第 19 页)。 事实上,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建议处死动物,但其执行必须是无痛的[5]。句子中指出的使用毒气室已被 STJ 认定为残忍行为,而 CF 和巴西立法均禁止这种行为。在贝洛奥里藏特市政府以这种方式消灭人畜共患病中心的猫狗的先例中,STJ表示,窒息死亡相当于让。
|
|